第一千零八章 一坛四十年的老酒-《剑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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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士哑然失笑,沉吟片刻,瞥了眼桌上那只名贵笔筒,“就怕贫道只见得着门房,见不着那位身份清贵的学士大人吧。”
薛如意幽幽叹息一声。
道士心中疑惑,她为何如此乱了方寸,难道就这么希望张侯通过科举鲤鱼跳龙门吗?若说求个富贵,就凭她的家底,只可保证少年几辈子衣食无忧了,即便张侯已经是个身份隐蔽的练气士,将来修行路上,跻身中五境之前一切所需,她都可以保证张侯不用发愁。况且张侯如此年少,想要凭借科举进阶,根本无需如此着急。
女鬼薛如意与少年张侯,平日里都是姐弟相称,看得出来,张侯其实对她的女鬼身份,是有所察觉的。
她自嘲道:“是我病急乱投医了,若是被张侯知晓此事,会一辈子怨我的。”
在道士看来,少年是个毋庸置疑的读书种子,却算不得什么太好的修道胚子,资质一般,不出意外的话,很难跻身洞府境。
凡夫俗子,富贵之家,养尊处优,讲究一个居养气移养体,反观练气士,无论人鬼精怪,却另有玄妙,有那居养体移养气的妙用,看似反其道行之,即便不是幽居山中道场洞府,只需取一洁净屋舍坐定,收束杂念作一念寂然,身躯筋骨不动,气血却随同魂魄作神游,缓缓汲取天地灵气,炼百骸宛若金枝玉叶,从此就有了仙凡之别。
这座府邸占地大,尤其是后院多森森古木,夜深人静,响起数声鶗鴂。
女鬼站起身,笑道:“吴镝,你就当我没说过这件事好了。”
道士跟着起身,“没事,万一哪天需要如此作为,薛姑娘就与贫道知会一声,莫说是一座门槛高高的学士府,就是刀山火海也去得。”
女鬼嫣然一笑,“吴道长不去给那些京城权贵当个帮闲,真是屈才了。”
道士无奈道:“帮闲狗腿多难听,薛姑娘说是当个谋主、师爷也好啊。”
她伸手一摸,将那笔筒重新收入袖中,姗姗离去。
道士阻拦不及,只得眼睁睁看着煮熟的鸭子飞走。
女鬼独自穿廊过道,来到后院,登上阁楼,从这边可以看到隔壁宅子的少年,书房窗口透出泛黄光亮。
一片月唤起万户捣衣声,吵醒无数春闺梦里人。
道士收拾好桌上抄写的经书,打开抽屉,取出刻刀和石材,开始雕琢印章,给其中有一对形制相同、已经刻完底款的藏书印,分别补上两句边款。
众善奉行,诸恶莫作。施惠莫念,受恩勿忘。
动作娴熟,刻完了印章,之后道士借着灯光翻看一本地方志,玉宣国京城的书籍版刻极为发达,在这边买了不少好书。
看新书,如久旱逢甘霖。翻旧书,如小别胜新婚。
抄书需端坐,翻看杂书就随意了,道士翘起二郎腿,摸出一捧瓜子,一边嗑瓜子一边翻页。
窗外又响起一阵鶗鴂声响。
中年道士念念有词,千秋百代人,消磨数声里。忧勤与淡泊,毋太苦与枯。
此次游历,这个学陆沉摆摊的“道士”,是要来与一户人家,收取一笔陈年旧账。
故而其中一方印章的底款,篆刻二字,秋后。
陈平安取出那枚养剑葫,走到窗口,长久仰头,将壶内酒水一饮而尽,眼神愈发明亮。
闭上眼睛,如听一场多年之前的暴雨滂沱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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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外七八个星。
京郊,路边有座茅屋酒肆,狐裘醉卧,一个贵公子手脚摊开,怀捧一根缠金丝马鞭,脑袋枕在旁边妇人的大腿上。
垆边人似月,皓腕凝霜雪。美妇人席地而坐,裙摆如鲜红花开,她双手动作轻柔,俯身帮着公子哥揉着眉心。
夜幕官道上响起一阵马蹄声,为首年轻女子骑乘一匹神俊非凡的青骢马,身后跟着一拨英姿飒爽的矫健少女,皆佩剑。
而且这拨年纪不大的少女,一个个呼吸绵长,绝非绣花枕头,行家一看就晓得是那种有明师指点的练家子。
她翻身下马,看着那个躲在这边享福的贵公子,气不打一处来,柳眉倒竖,高高举起手中的马鞭,使劲一挥,鞭子响如爆竹。
在此贩酒的美妇人,抬头朝那兴师问罪而来的年轻女子,嫣然而笑,伸出手指在嘴边,轻轻嘘声,示意莫要打搅了男子的春困熟睡。
女子看也不看那骚狐狸,多看一眼都嫌脏了眼睛,她只是快步走入酒肆,一脚重重踹在睡如死猪的年轻男人身上,怒道:“马研山,别装死!”
这对年轻男女,相貌有几分相似,被直呼其名的贵公子睁开眼,打了个哈欠,睡眼惺忪,坐起身笑问道:“又怎么了?有谁惹到你啦?只管跟二哥说,保证没有隔夜仇。”
女子怒其不争,难道家族将来就靠这种惫懒货色挑大梁吗,恨不得一马鞭摔在对方脸上,“马研山,瞧瞧你这副烂酒鬼德行,给马彻牵马都不配!”
马研山嬉皮笑脸道:“表弟而已,从小就只会读死书死读书,三岁看老,真不是咒这小子,我觉得他以后出息不到哪里去。”
“退一万步说,就算这小子读书有出息,做到了公卿又如何,再说了,我不也是探花郎出身?马彻这个小兔崽子,有本事就去连中三元好了,我这个当哥的,亲自负责给他办场酒宴,六部,小九卿,他想要几个正印官给他敬酒?五个够不够,不够的话,我可以喊十个……”
说到这里,贵公子抬起那只手持金鞭的胳膊,晃了晃,再抬起另外一只手,笑道:“就怕马彻不领情。”
那马彻是公认的少年神童,典型的白衣之士,就已经有了卿相声望。
与这个吊儿郎当的所谓“马探花”不同,马彻生长在富贵丛中,销金窟里,少年已读万卷书。
见那女子就要动手打人,马研山只得求饶道:“马月眉,好妹妹,算我怕了你了,说吧,到底是什么天大事情,值得劳你大驾,亲自抓我回家。”
马月眉瞪眼训斥道:“家里事,回家说去!”
马研山微笑道:“没事,宋夫人也不是外人。”
美妇人满脸无奈,自己可不敢掺和你们马氏的家务事。
玉宣国京城,约莫在二十年前,搬来了一户马姓人家,一到京城,就用高价买下了一栋前朝宰相旧宅。
一国之内,所谓的富豪之家,是分三种境界的,第一种是很多百姓都知道,这样的有钱人家,数量很多,第二层境界,是所有百姓听说,就屈指可数了,而最后一种,是所有百姓和几乎整个地方官场都不知道,甚至连听都没听过。
马家就属于最后一种,明明既富且贵,却名声不显。只有跻身朝廷中枢的一小撮公卿将相,和几个山上门派,才对这个外来家族有所耳闻,具体是什么来历,扑朔迷离,只有几个无从考证的小道消息,有说这个马家,是那大骊王朝某个上柱国姓氏的“钱袋子”,也说因为现任家主,有个极有出息的大儿子,上山修行,极其天才,年纪轻轻就是陆地神仙了。
一人得道鸡犬升天,整个家族就跟着飞黄腾达。
京城内最大的酒楼,一座仙家客栈,还有京畿之地的那座仙家渡口,都是马家的私人产业,此外还有数量众多的银庄、矿山,只是它们都记在家族扶植起来的各路傀儡名下,可能是某位皇子、县主的家奴,可能是某位侍郎的爱子、漕运总督的远房亲戚。
比如这个吊儿郎当的马研山,少年时就参加过科举,一路过关斩将,最终骑白马,探花京城。
可事实上,却是妹妹马月眉替考,他这个当哥哥的,白得一个探花郎的身份,如今在翰林院当差,懒得点卯而已,至于考核,考不到他头上。玉宣国京城这边,从礼部到翰林院,从头到尾,没有泄露出去半点风声。
足可见马氏的威势,到了何种夸张地步。
当年举族搬迁来玉宣国京城,经过二十来年的开枝散叶,四代同堂,加上几房子弟,最新编修的那部族谱有了百余人。
虽是马家是外来户,可要说把持朝政,不是做不到,马家却完全没有这个想法,其实归功于马研山和马月眉这对兄妹的那个精明娘亲。
马研山眯眼道:“容我猜一猜,该不会是他,终于回家了吧?”
马月眉默不作声。
马研山脸色淡然道:“咱们俩就这么个亲哥,不是堂哥不是表哥,名副其实的亲哥唉,跟咱们可是一个爹一个娘的大哥,月眉,你说说看,这么多年过去了,从我们两个生下来算起,直到今天,他见过我们一次吗?”
马研山摇摇头,伸出一根手指,微笑道:“如果我没有记错,好像,似乎,可能,大概,一次都没有啊。”
身披雪白狐裘的贵公子后仰倒去,翘起腿,“这样顾家的好大哥,上哪儿找去哦。”
马月眉黑着脸说道:“少在这边胡说八道,赶紧给我滚回去!”
在她心目中,对那个甚至没有见过一面的大哥,始终敬若神明,若非马研山是二哥,她真就一鞭子砸下去了。
其实兄妹二人,等到那场席卷半洲的大战落幕,世道重归太平,他们前些年就有过回乡祭祖的想法,只是平时无比疼爱他们两个的爹娘,唯独在这件事上,如何都不同意,用各种理由推脱,只说他们一家都搬迁出来这么多年了,路途遥远,约莫是担心马研山和马月眉偷偷离家出走,甚至严令这对兄妹不可擅自返乡,否则就家法伺候。
他们两个,与爹娘反复提了几次,都不管用,也就打消了念头。
因为家里有座仙家渡口,还有两条往南边跑商贸的私人渡船,所以可以经常接触那类山上邸报,所以关于祖籍所在的那个家乡,兄妹两个都是好奇的,不过不同于对那座骊珠洞天心神往之的妹妹马月眉,马研山对那些山上的神神道道,并不感兴趣,这个游手好闲的酒鬼浪荡子,他唯一好奇的事情,还是那北岳披云山的夜游宴,马研山想要亲身参加一次,见一见世面就知足。
马研山站起身,笑道:“行了行了,回去与爹娘说一声,今晚肯定回家住,若是两个时辰内没有见着我的人影,就派人来打断我的腿!”
马月眉转身离去,马研山偷偷朝一位骑马佩剑的少女挤眉弄眼,她面无表情,却立即挨了马月眉狠狠一鞭子,少女脸上瞬间出现一条血槽,少女依旧纹丝不动。
马研山对此亦是无动于衷,等到她们策马远去,重新躺回地板,随口问道:“我那个哥哥,很厉害吗?”
美妇人妩媚而笑,点头道:“当然。厉害得实在是不能再厉害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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