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深夜杀贼-《我乃猎魔人大师,得加钱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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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部森林的这个强盗窝,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,谁也说不清楚。
是蓄谋已久,还是本应如此,也没有谁真的关心。
类似的事情,在这个被贵族所统治的世界里,真的太过寻常了。
城市里的工人,贫民窟里的乞丐,穷乡僻壤里的农民,无论是谁,无论疾病还是贫穷,你都需要给贵族老爷们上税。
税务官可不管你究竟有什么困难,究竟吃不吃得上饭,甚至究竟活不活得下去。
只要你敢不交税,那么等着你的就是牢狱之灾,严刑拷打,你会被剥夺正常人的身份,遭受到惨无人道的虐待。
活不下去的人,也没有别的办法,被逼得妻离子散,就只能逃离贵族老爷们掌控的城镇,放弃自己的家庭,丢掉手中的农具,隐姓埋名,彻底过上不一样的人生。
于是,强盗这个职业就顺势而生了。
这是一个自由的职业,不需要交税,靠手里的武器吃饭,富贵险中求,生死各安天命。
作为南部森林的强盗头领,金牙克莱恩就是这样的人。
他原本是个农民,有個大屁股的婆娘和一个听话的儿子,生活过的还算凑合。
可惜前几年收成不好,地里的庄稼都被虫子吃了,没钱交税,税务官就把他抓进了牢里,做了三年的苦力。
等他好不容易活着被放出来之后,却发现自己的老婆成了娼妓,浑身是病,儿子早就病死了,最惨的是,他还要继续交税。
没办法,金牙克莱恩拿起了家里砍柴的斧子,劈死了收税官,抢了他身上的财物,逃出了城镇,成为了一名强盗。
最开始,他的心情是忐忑的,害怕贵族老爷们派出士兵来抓捕他,所以每天提心吊胆,总是躲在森林里,风餐露宿。
不过很快他就发现,他想多了,贵族老爷们根本懒得搭理他这个贱民,也没有士兵特意出城抓捕他,甚至连个通缉的告示都没有。
于是,金牙克莱恩立刻发现,成为一名强盗似乎也是一种不错的生活。
不用再交税,也不用再受富人和贵族们的鄙视和压迫,想干嘛就干嘛,看到他的人都会露出恐惧和求饶的脸色。
他非常享受这种与众不同的待遇,开始学着抢劫路上的行人,抢劫来往的商户,召集那些和他志同道合的同伴,一起做大买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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